3.15不该只是一个节日

时间:2014-03-15浏览:259

 

3・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权益日央视都会曝光一些问题企业。在3・15这个消费者的节日中,平日里容易被商家收买或套牢的消费者可以说是从弱势群体摇身一变成了掌握大权的人。但是,消费者不该满足于仅仅一天的快感,而更应该想想其余的364天,我们的消费权益去哪了?

在中国这样并不缺乏法律制度的国家,所设立的《消费者保护法》也是吸取了各国的经验,全面的列举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依然存在着商家为了一己私利,消费陷阱层出不迭,屡屡欺骗消费者的不良现象。

这么多年的3・15过去了,一些企业也因为自己的无良行为而名誉扫地。固然,这个节日是为消费者而生,听起来似乎中肯贴切,但是一年里却只有一天,成为节日的3・15无疑落于形式,打假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当形式重于内容时,打假的意义也就流于表面。

作为一位消费者,我们有权力对身边的事物质疑,3・15真的起到遏制伪劣产品、为消费者保卫护航吗的作用吗? 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问题,显然答案是没有!在很大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执法者在执行法律上的力度不够,甚至是为了虚假的GDP上升,而去包庇黑心商人导致了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更有甚者造假团伙的造假事业工业化。那些作坊式商家,也不仅仅那些中小企业商家们,象在中国一些世界著名的品牌店,如之前媒体曝光的沃尔玛、家乐福,不一样都大量存在不诚实经营并明显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吗?为此让消费者承担巨大的损失和健康的损害。因为毒奶粉,人们宁愿港澳哄抢外国奶粉。这样不健康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对国内产品逐步逝去信心。一个拥有健全法律的政府部门,却是不能维护自己国家的公民。这样的事实是有违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是值得政府部门深思的。执法者应该真真正正的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为消费者考虑,而不仅仅只是一个节日。

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是执法者的天职,而不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如果没有了这些保证,3・15不过是一个空口号,一个大规模作秀罢了。3・15不该成为一个节日,一天的时间并不能够深层次的撼动那些无良的商业根基,这一天总是来得如此迟缓,却又消逝得如此之快,年年喊打年年打的历史需要翻页――天天喊打天天打。

(电气工程系记者团 游星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