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9-14浏览:318

各系、各部门:

      根据闽教高〔2017〕7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17年“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7年,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省级项目32项(其中包含推荐国家级项目10项),国家级项目将从今年立项的省级项目中经评选择优产生。

二、项目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先按省级项目申报书格式填写,申报书填写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须知,指导老师意见须填写、签字,系部意见栏要填写,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章。

(二)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如没有中级职称的须在前面再加一个有高级职称的指导老师。2014-2016年国家(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到期没有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指导教师不能参加今年国家(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

(三)申请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生团队的人数含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必须是未毕业的在校生。

      请有申报的各系、各部门于4月13日(周四)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陈迎老师处,项目信息表(以Excel形式,请按格式要求填写)、申报书的电子版发到邮箱:403124398@qq.com

联系人:陈迎老师,联系电话:83775659

附件1:附件1:2017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目申报书.doc

附件2    附件2:2017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xls

三、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

  为了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高教司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实施的组织方式详见《关于征集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函》(http://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512/t20151215_225039.html)。各系、各部门可根据各自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组织相关专业师生自愿申报,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详见上述网址)。申报与入选情况请及时报送到教务处办公室陈迎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