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第二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一)》实践教学通知

时间:2021-05-25浏览:783

2020-2021年第二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一)》实践教学通知 

一、实践时间:

2021年2月—8月(不少于7天)

二、实践报告的提交要求

1)实践报告要反映出亲自参加社会实践的真实情况,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袭。实践报告可侧重写社会实践活动心得感悟,亦可侧重写某一方面社会调查。着重实践活动叙述,伴有理论综述,理论分析、活动总结、观点阐述等,可按照“实践目的、实践过程、实践内容、实践收获心得”的逻辑结构夹叙夹议进行撰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要求,请认真阅读) 

2)每篇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正文),须提交打印版,除题目采用三号加粗黑色宋体字外,其余部分的字体及字号、行距等要求如下: 

字体:宋体;

字号:小四; 

行距:1.5倍行距; 

字体颜色:黑色。 

3)提供与实践活动相关的证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登记表》由学生所参与实践活动的单位或组织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并盖章。如果没有单位盖章,需要在报告附录加入体现本人实践活动的照片(至少1张)。此登记表中“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一栏字数不少于100字。此登记表原件与报告统一上交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阅。(详见附件四,请认真填写) 

4)实践成果装订顺序:封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报告、成绩评阅表。(详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 

5)实践成果提交方式:每位同学将装订好的实践成果材料交给班级负责人(详见附件七),各班负责人清点并在花名册上做好登记工作(已交的打√,未交的×)。将论文报告和花名册一起装入档案袋(各班自备),档案袋封面及底部均要写明课程名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一)、年级、系、专业、班级、实收人数、联系人及电话。后一并交给系负责人(由辅导员指定)。各系负责人在规定时间联系提前联系对应指导老师,上交档案袋。 

三、实践成果提交时间: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一)提交时间:2021年9月30日前 

2)重修学生提交时间:2021年5月19日前联系学生负责任人提交作业(林杭琪18959109788) 

附件: 

附件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一)教学指导手册

附件二2020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一)主题指南 

附件三实践报告封面

附件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登记表

附件五实践报告格式

附件六评阅表

附件七指导老师及系学生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一至七.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