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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
时间:2017-09-15 阅读:2068
 
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院的学术氛围,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净化学术风气,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应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查重。
1.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学生自检:检测范围为我院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的检测报告(含电子版)统一提交各系教学办,由各系教学办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检材料的审核工作。
(2)学院检测:学院将按100%比例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二检,由各系教学办协助检测。
2.检测方式
学院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系教学办检测端口:http://vpcs.cqvip.com/organ/
学生个人自检优惠检测端口:http://vpcs.cqvip.com/personal/fdzcxy/
3.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各系应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并将学院制定的以下论文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明确告知学生:
(1)上传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正文部分(不含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及目录部分)。
(2)各系检测结果文字总相似比(指被检测的文章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R≤20%者视为通过检测,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R>20�者视为疑有抄袭行为,给予其修改机会,经再次检测(由学生个人自检后)合格,提交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合格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若再次检测R>20%,将直接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处理;若R>40%,将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暂行处理办法》(福大至诚教[2014]53号)中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总相似比R应≤15%;R>15%者,取消其评选院优资格。
*注:对于已答辩过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按以上相关要求进行自检,并提交经导师审核签字后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条件后方可给成绩
学院使用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希望各系和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保证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生答辩前应向系教学办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电子版及PDF纸质版,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该检测报告是否与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一致,并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纸质版最后签字(姓名与日期)。
4.毕业设计(论文)与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材料提交要求
各系报送的电子版文件名和文件夹请按以下要求提交:
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各系汇总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及检测报告和推荐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分为两个文件夹:
①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系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以专业命名,内含该专业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及对应的检测报告,分别存放在对应的学生个人文件夹(文件夹及全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均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内,以及通过系统批量导出的excel版检测情况汇总表
②推荐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系名称_推荐院优(人数)”命名,内含该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并将推优学生个人文件夹另存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格式(内含推优论文全文电子版、压缩版及检测报告)。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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